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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揚子晚報訊(記者 韓飛)12月18日,南京市物價局舉辦新聞發佈會,通報該市2起經營者價格違法行為(案件)。臨近歲末,物價局執法人員提醒消費者理性消費,警惕商家虛假宣傳行為。
  今年11月,接市民舉報,反映高淳區柯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停車場沒有收費公示牌。經查,舉報人反映情況屬實,該公司未按規定在停車場進行收費公示。當事人上述行為屬於“不標明價格的”價格違法行為。依據相關規定,高淳區物價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,並處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。  (原標題:物業停車收費不公示 被罰500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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