貪官潛逃海外,追逃艱難,可我國紀檢監察部門、司法部門從不放棄!
  1995年5月底,中國銀行廣東省行在稽查時發現,中山市分行存匯科有惡性透支現象,涉及數額高達幾個億!該科科長馮偉權、副科長池維奇先後被抓。專案組很快發現,兩人與中山實業發展總公司總經理陳滿雄、公司法定代表人陳秋圓(兩人系夫妻,都姓陳,故該案俗稱“二陳案”)勾結,挪用中國銀行資金7.1億元,還有3.9億元未還。
  “二陳案”涉案資金排第一
  “二陳案”在當時國內“職務犯罪”案中涉案資金排第一。
  通過對銀行轉賬等信息分析,專案組認為“二陳”可能潛逃到澳門。專案組在賭場賺取佣金的馬仔口中得知,兩人的確來過澳門,但已經走了。三年後,馮偉權、池維奇先後被判無期徒刑、有期徒刑18年。然而“二陳”仍在逃,使得該案無法定音。
  轉眼到了1999年,專案組通過監控發現,一位旅行社工作人員突然找到陳秋圓母親,要她到電話亭打電話。專案組隨後找到該旅行社,獲知該工作人員已與陳秋圓母親一起購買機票,要飛赴泰國清邁。
  兩人怕追查,都已經整容
  “二陳”在泰國的可能性很大!專案組立即決定去泰國。此時,在泰國生活多年的“二陳”,已經打通關係,購買了泰籍身份證,他們利用轉移到泰國的贓款,開辦了多家商行,擁有兩棟高級洋房、3輛豪華轎車,成為當地知名富豪。兩人怕追查,都已經整容。
  經過努力,最終引渡成功
  經過聯繫,泰國警方承諾立即實施抓捕,並保證連夜將“二陳”秘密押到昆明,交給中國追逃組。1999年8月31日晚11時,泰國警方以調查一起交通事故為由接近“二陳”,並實施抓捕。審訊時,已在泰國生活4年的“二陳”,用流利泰語跟警方交流,他們堅稱自己是泰國人,不是中國人。泰國警方準備將兩人連夜押送出境,“二陳”說要回家拿兩件衣服,沒想到他們一回家就給泰國多家媒體打電話,謊稱中國警方越境抓人。媒體的曝光引起極大反響,秘密押解計劃被迫暫停。
  追逃組當即聯繫中國駐清邁總領事館,希望與泰國溝通,通過遣送將“二陳”移交國內。沒想到,隨著媒體連續炒作,泰國方面認為,必須通過司法判決才能給民眾一個交代。
  泰國方面以“非法入境、非法居留及非法持有和使用騙取的證件”罪名,將“二陳”拘捕,次年判處陳滿雄有期徒刑27年零8個月,判處陳秋圓有期徒刑22年零8個月,因認罪減刑一半。
  因為這份判決,遣送之事擱淺。2000年12月8日,我國駐泰國大使館向泰國外交部發照會,要求引渡“二陳”回中國受審。
  2002年11月15日,泰國最高法院准予引渡陳滿雄、陳秋圓回中國。同年12月26日,“二陳”被臨時引渡回國。2005年,廣東省高院終審判處“二陳”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4年。2006年,“二陳”被送回泰國繼續服刑。2008年8月,泰國法院最終裁定將“二陳”引渡回中國。
  據《羊城晚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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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官員出逃
  從倉促到“老練”
  在國家行政學院竹立家教授看來,上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初,只形成了官員潛逃的“雛形”,一些官員還沒有逃亡國外的意識,一般出逃比較倉促,攜家帶口也不多,出逃後資金少往往面臨生計難題,“耗不了多長時間”。
  到了上世紀90年代,官員外逃驟增。潛逃多發讓有關部門開始反思偵查手段,最高檢察院在1993年的工作報告中特別指出:“嚴格保守偵查秘密,防止偵查對象畏罪潛逃。”
  到了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,官員潛逃開始“成型”——長期精心籌劃,妻兒先行,通過地下錢莊等轉移大量資產。據《羊城晚報》
  (原標題:挪用數億公款 夫妻倆潛逃泰國整容藏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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