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上午,被告人姚寧在市一中院受審,他因入室搶劫致人死亡,被法院判處死刑。姚寧稱,女友賣淫被抓,搶劫是為了借錢籌集去看女友的路費。通訊員 李佳 攝
  新京報訊 (記者張媛) 河南信陽的一場交通事故,卻讓警方揪出了在北京搶劫殺人的逃犯姚寧。昨日上午,北京市一中院以搶劫罪判處姚寧死刑,據姚寧供述,他是因女友在廣西賣淫被抓,想去探望缺路費,才搶劫當鋪殺人。
  高速車禍融資揪出命犯
  “霧很大,路也看不見,車也走不動msata了。”受審時被告人姚寧稱,案發後2012年12月4日,他開車沿高速行至河南省信陽路段時,突然跟一輛車發生了交通事故,二人下車去找交警處理事故,雖然認定了是對方全責,但他身背的命案也就此被髮現。
  據警方記錄,公安機關於2012年12月4日將姚寧作為在逃人員進行登記,當日,姚寧在京珠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,在接受交警處理港式飲茶時,被網上追逃的姚寧,當場落網。去年12月6日,海澱警方的偵查人員將姚寧押解回京。
  據北京檢方指控,姚寧於2012年12月2日晚9時許,以購買筆記本為由進入海澱區張女士的家中,持刀對張進行威脅,因遭反抗刺其頸、胸等數刀,致其死亡。姚寧從現場搶走300元錢,聯想筆記本電腦6台,電話一部和旅行箱等物品。
  入室劫殺離異女子
  據姚寧供述,他之所以犯案,是因為要去南寧探望被抓的賣淫女友,“因路費不夠便預謀搶劫。”
  姚寧供述,想到以前經常到張女士處買電腦,就覺得她一定有錢,又知道她離異帶著10歲的兒子住,於是準備了匕首、膠帶等作案工具,於案發當晚9時許到張女士家,摁了門鈴獲准入內後,二人就開始聊電腦。等到晚上11時許,“我就掏出了匕首威脅她要錢,結果她一聲尖叫。”姚寧說因害怕就開始猛刺被害人。作案後,他因為緊張就到廚房喝了杯水,還去衣櫃換了一身乾凈衣服以遮擋身上的血跡,並從現場帶走了上述財物。
  案發次日,張女士的兒子醒來才發現已出事。法院考慮到現年36歲的姚寧曾在1997年因為盜竊罪被丰台法院判刑六年,但不思悔改又入戶搶劫,雖能如實供認犯罪事實,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,因此昨日上午一審以搶劫罪判處其死刑。
(原標題:籌路費看女友 男子搶劫殺人獲死刑)
(編輯:SN091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xh82xhtty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